(三)入围照片及摄影者名单在文山州文化和旅游局网站公示★★,并以电话或短信通知★★★。自名单公示期满后10个工作日内★★★,摄影者需持本人有效身份证明自行到文山州文化和旅游局智慧旅游宣传科领取奖金并签署相关协议★★。10个工作日后未到文山州文化和旅游局智慧旅游宣传科领取奖金及签署相关协议的,视为自动放弃领取征集费用★,文山州文化和旅游局不再补发。如发放征集费用超出个人所得税起征点,由文山州文化和旅游局代为扣征★★★。
(一)本次照片征集分类六大类★★,每类分别设置奖项★★★,经文山州文化和旅游局评审,最终选用的作品可获得奖金。
2★.投稿照片需为数码照片电子版★★,不收纸质照片★★★。可以发电子邮件到指定邮箱,亦可联系工作人员,在工作时间到办公室拷出照片。摄影器材不限,单张照片大小必须在2M以上,分辨率在3000X2000以上,内容清晰。照片可以作简单的光暗★★、色彩处理★★,拒收合成照片。投稿时需清晰注明照片标题、拍摄日期★★★、拍摄地点、投稿类型、摄影者姓名及联系电线字的照片介绍,简单描述拍摄经历、照片背景故事等内容★。
(六)物产资源类:反映文山州境内土地资源、生物资源、水能资源、矿产资源★、旅游资源以及具有代表性的文山特产等。
(二)参赛者对提供的作品享有著作权,文山州文化和旅游局拥有参赛作品的使用权。文山州文化和旅游局除向获奖者支付本次活动奖金外★,不再支付其他任何报酬和费用。
(一)自然风光类:反映文山州境内优美的山水田园自然风光、景区景点美丽景观、美丽乡村风景、精品酒店和特色民宿等。
(一)作品必须为作者原创★★★,如有抄袭盗用或者与他人作品产生著作权、肖像权纠纷等情况,文山州文化和旅游局有权取消其资格,所有引发的法律责任由投稿者承担,文山州文化和旅游局不承担任何责任★★。
(二)评审时间及公布获奖名单初步定为2021年10月★★★,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二)民族文化类:反映文山州境内特色民族文化★★★、传统民族文化节庆活动★★、民俗风情★★、古村寨等。
(三)凡向文山州文化和旅游局投稿的人均被视为已接受本征集公告的所有条款。
(四)人文精神类★★:反映文山州城市文化、人文精神(如“老山精神”和新时代“西畴精神”)、历史文化等。
征集集中反映2019年以来文山州境内的自然风光、人文精神、红色旅游、物产资源、民族文化、特色美食★★★、景区景点★★★、美丽乡村等图片,内容必须积极向上。
投稿照片可发电子邮件到指定邮箱,亦可联系工作人员,在工作时间到文山州文化和旅游局智慧旅游宣传科拷贝照片★★★。
(五)红色旅游类★★:反映文山州境内红色旅游景区景点、红色旅游线路、红色招牌★★、优秀红色文化作品等。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文山现场办公会精神,开展好文山州文旅宣传推广工作★★,展示和提升文山州文化和旅游形象★★,进一步加快文旅融合步伐,打造文山文旅IP★,打造独具特色的山水田园风光旅游目的地★,推动文山州文旅事业高质量发展,文山州文化和旅游局现向社会各界公开有奖征集相关图片★。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电子邮件标题:“文山州文化和旅游局图片征集+投稿类型+姓名+手机号码”。
(三)特色美食类:反映文山州经典美食和特色小吃★、具有代表性的文山美食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