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通证券公告,公司与国泰君安正在筹划由国泰君安通过向公司全体A股换股股东发行A股股票、向公司全体H股换股股东发行H股股票的方式换股吸收合并海通证券,并发行A股股票募集配套资金。本次交易已取得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对本次交易经营者集中反垄断审查不实施进一步审查的决定书、上海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本次交易有关事项的批复,尚待有权监管机构的批准★★、核准★、注册或同意后方可正式实施。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债权人自接到公司通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者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45日内★★,有权凭有效债权文件及相关凭证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对于根据本公告进行有效申报的债权人,公司将在本次换股吸收合并获得有权监管机构的批准★★★、核准、注册或同意后★★,对相关债务根据债权人的要求进行提前清偿或提供担保。